365365bet官网_365网站打不开了_bas365应急管理局权责清单(共54项)
1.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审批。
2.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审批。
3.其他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
4.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备案。
二、行政处罚(44项)
1.对安全投入不足、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的处罚。
2.对主要负责人未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的生产经营单位的处罚。
3.对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未履行安全管理职责导致事故发生的处罚。
4.对生产经营单位未设置安全管理机构、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未经考核合格、未对从业人员开展教育培训、未如实记录事故隐患、未制定安全生产应急预案的处罚。
5.对矿山、金属冶炼或用于生产、储存装卸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未进行安全评价、无安全设施设计并按照规定报经有关部门审查同意、未按照设计施工、投入生产前安全设施未经验收合格的。
6.对生产经营单位未设置安全警示标志、安全设备不符合国家标准或未对安全设备维护保养、未为从业人员提供防护用品、特种设备未检验合格、使用淘汰工艺设备的处罚。
7.对生产经营单位未建立危险物品安全管理制度、重大危险源未登记建档、危险作业未安排专门人员现场管理、未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的处罚。
8.对生产经营单位未采取措施消除事故隐患或拒不执行指令的处罚。
9.对生产经营单位将项目、场所、设备发包或出租给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单位或个人的处罚。
10.对在同一个作业区域内两个以上生产经营单位未签订安全管理协议的处罚。
11.对生产经营单位员工宿舍不符合安全要求的处罚。
12.对生产经营单位与从业人员违法签订安全生产事故协议的处罚。
13.对生产经营单位拒绝、阻碍安全检查的处罚。
14.对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在本单位发生事故时不立即组织抢救或者事故调查期间擅离职守或逃匿的处罚。
15.对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的生产经营单位的处罚。
16.对生产、经营、使用国家禁止的危险化学品行为的处罚。
17.对未经安全条件审查新建、改建、扩建生产、储存危险化学品的建设项目的处罚。
18.对未取得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从事危险化学品生产、未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从事危险化学品经营的处罚。
19.对危险化学品管道未设置明显标志、生产企业未提供危险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等情况的处罚。
20.对生产、储存、使用危险化学品的单位未在作业场所设置相关安全设施、设备等情况的处罚。
21.对生产、储存、使用危险化学品单位在转产、停产停业或解散期间未采取措施、妥善处置危险化学品的处罚。
22.对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违法购买、销售剧毒化学品、易制爆化学品行为的处罚。
23.对未经许可或者备案擅自生产经营购买运输易制毒化学品的处罚。
24.对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不依法建立安全管理制度等情况的处罚。
25.对涉及易制毒化学品的单位或个人拒不接受监督检查的处罚。
26.对未经许可从事烟花爆竹生产、经营行为的处罚。
27.对烟花爆竹批发、零售企业违法经营行为的处罚。
28.对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单位未对重大危险源进行安全评估评价、登记建档、安全监测监控、制定应急预案的处罚。
29.对重大危险源未设置安全警示标志、设备设施未定期检测检验的处罚。
30.对未对重大危险源进行辨识、未明确责任人、建立应急救援组织、配备防护装备、未按规定备案、危害信息告知周边单位、开展应急演练的处罚。
31.对未对重大危险源进行定期检查、采取措施消除隐患的处罚。
32.对生产经营单位未按规定设置安全管理机构或配备安全人管理员、矿山、危化等单位主要负责人、安管人员未经考核合格、未对从业人员教育培训、告知作业风险、制定应急预案或演练、向从业人员通报事故隐患、负责人未执行现场带班制度的处罚。
33.对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未履行安全管理职责导致事故发生的处罚。
34.对生产经营单位区域内和周边安全距离不足、未设置安全出口、疏散通的处罚。
35.对生产经营单位未组织排查事故隐患的处罚。
36.对生产经营单位未为从业人员防护用品危险场所设置警示标志、安全设备设施不符合国家标准的处罚。
37.对生产经营单位未对重大危险源监测监控、爆破、吊装等危险作业未落实安全措施、未建立实施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的处罚。
38.对未生产经营单位未制定应急预案、组织演练、对从业人员进行教育培训的处罚。
39.对生产经营单位未对应急救援器材维护保养导致事故发生或事故发生后未立即应急救援措施的处罚。
40.对生产经营单位未将事故应急预案报送备案、未建立应急值班制度的处罚。
41.对未按照法律法规、标准进行地震台网建设处罚。
42.对侵占、毁损、拆除地震监测设施,危害地震观测环境、破坏典型地震遗址遗迹的处罚。
43.对未按照要求增建抗干扰设施或地震监测设施的处罚。
44.对未依法进行地震安全性评价或未按评价报告要求进行抗震设防的处罚。
三、行政强制(1项)
1.查封扣押不符合保障安全生产的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设施、设备、器材。
四、行政征收(0项)
五、行政给付(1项)
1.自然灾害救助资金给付。
六、行政检查(2项)
1.对生产经营单位安全检查。
2.对防震减灾规划、预案、应急避难场所设置管理、应急救援队伍培训、地震灾后安置、重建物资质量安全、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抗震防护要求执行情况和地震安全评价、以及救援物资、重建资金、捐赠物资的监督检查。
七、行政确认(0项)
八、其他职权(2项)
1.第三类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经营备案。
2.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