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落实支持重大项目建设的举措,包括交通、能源、城乡冷链和重大物流、农业农村、市政和产业园区、保障性安居工程、新型基础设施等领域。
二、支持技术装备更新改造项目。
三、支持教育、卫生健康、文旅体育、实训基地、充电桩等领域设备购置与更新改造。
四、印发《关于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地方政府专项债券项目的通知》(平发改投资〔2022〕348号),组织县(市、区)、市有关单位申报2023年地方政府专项债券项目,支持交通基础设施、能源、农林水利、生态环保、社会事业、保障性安居工程等领域。